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18年3月11日下午3时52分。北京,人民大会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高票表决通过,如潮的掌声,在万人大礼堂长时间响起。
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会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就宪法修正案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重大成就。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在党和国家事业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独特的作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宪法修正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宪法重要论述精神,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完成了宪法修改的重大历史任务,实现了我国宪法的又一次与时俱进。修改后的宪法,更好地体现了全党和全体人民的意志,更好地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地适应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宪法修正案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实现了国家指导思想与时俱进,推动了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
我国宪法同一些外国宪法相比较,一大特色就是明确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各方面事业在宪法中都有体现、都有要求。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顺应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心声。
宪法修正案通过以来,中央政法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报告会,下发通知、意见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热潮。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在全国各地引起强烈反响。天津、江西、河南等地的基层群众纷纷表示,要通过认真学习,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连日来,各地政法系统掀起了学习贯彻宪法热潮。
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连日来,代表委员和广大干部群众反响热烈。大家表示,宪法修正案顺应党心民心、符合时代需求。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1日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代表委员和广大干部群众中引起热烈反响。大家表示,要以宪法修改为契机,把实施宪法摆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通过!”3月11日15时52分,人民大会堂掌声雷动,代表们豪情满怀。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一个历史性瞬间,是我国坚持推进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3月11日下午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世界主要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海外各界人士给予积极评价,认为中国此次修宪恰逢其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